安全操作规程
1 机械加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1.1 机械设备操作者,除应认真遵守本规程外,还应遵守相应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1.2 从事机械加工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安全考核且身体健康,方可独立操作。
1.3 工作前,操作者必须按规定穿戴好本岗位的防护用品,女工的头发应压入帽内,严禁戴手套操作机床。
1.4 在操作前,应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防护信号、保险、联锁、电气等安全装置和设施是否良好,经慢
速空转试车,确认无故障后方可进行工作。
1.5机械设备和手用电动工具的绝缘应良好,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使用局部照明和手提行灯时应为3 6 V以下
的安全电压。
1.6工作中发生故障或突然停电,应切断电源及时找有关人员修复,不准带故障运行。
1.7操作人员工作时不准打赤脚,不准穿拖鞋和高跟鞋。工作时操作者必须踩在木质脚踏板上。
1.8在进行变速、测量尺寸、装卸零件、刀、夹、火、模具、清理和加油等工作时,必须停车,关闭电源。严禁
用手刹车。
1.9设备运转时,机床床面不准堆放浮动物件,不准用手检查加工表面粗糙度,铁屑不准用手拉或嘴吹。
1.10 操作者必须精力集中,遵守纪律。工作前,不得饮酒。设备运转时,不准擅自离开机床,若离开时应关闭
电源。
1.11凡是有通风装置的的工作场地,工作前。应打开通风设备, 保证室内通风良好。除尘设备要定期清理。
1.12加工铸件、铝镁合金、非金属材料和干磨削时,必须戴口罩,了解材料性能,选择适当的切削量。
1.13拆装、搬运笨重物件需使用吊车时,应遵守吊车安全操作规程,二人以上搬运,须统一指挥,互相协调。
1.14使用手用工具应遵守相应的安全制度,增设防铁屑飞溅的安全网。
1.15使用易燃品应远离火源。易燃品要集中保管,废油定点管理,个人不许存放任何可燃物品。
1.16工作场地,必须保证安全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无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保证使用性能可靠。
1.17交待任务时,要把安全注意事项交待清楚,并做好记录。
1.18工作完毕后,关闭水、电、气等开关,清理现场,工件工具摆放整齐,做到文明生产。
2 通用桥式起重机(天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1 通用桥式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发操作证者,方可上岗进行独立
操作。
2.2 操作前,应检查行车、吊具(吊钩、吊环、钢丝绳、链条等)是否正常;禁止超负荷使用;操作系统、信号、
限位开关、刹车机构等一定要安全可靠,确认无疑后,方可进行工作。
2.3 吊钩工件时要挂在重心并保持平衡,吊件下面严禁有行人,
任何情况下都要严禁用人作配重。开车前,必须仔细观察上、下、左、右及楼梯周围有无行人和其他障碍物,
并先响铃,无异常才能行车。
2.4 在吊运工件时精力要集中,听从地面专人按规定的手势的讯号指挥;操作时他人不得乱发信号(紧急情况下
例外);开车运行时要发出警号,使下面的人员知道运行的方向;不得同时开动正付卷筒的两个吊钩;若在翻箱、
翻工件时,必须由专人指挥。
2.5 捆绑吊运有尖锐边缘的工件时,需用软料垫好,以防钢丝绳被割断而发生事故。
2.6 吊运工件,必须吊挂或捆绑牢固、平稳后方可起吊。工件放置时必须平稳,方可松钩。
2.7 禁止把工具、工件、油料等放在吊车梁架或小跑车上,以防掉下伤人。
2.8 吊车行走高度至少比运行路线上工件高0.5m以上,但不得从 人和设备上通过。行进速度不得过快,保持平
稳。
2.9 在吊运笨重工件时,禁止同时进行纵、横或升、降动作。
2.10 有下列情况,司机应发出音响信号:
1)吊车起重时;
2)开始起吊工件和放下工件时;
3)吊件接近地面人员时;
4)吊重物过高时。
2.11 在行车检修时,总开关应切断;并在闸刀上挂有禁止合闸,正在修理"的明显标志。
2.12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操作者有权拒绝吊运: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吊车保险装置不齐全,不可靠不吊等。
2.13 被吊工件悬在空中时,司机决不能离开司机室,并注视地面操作或行人安全。
2.14 禁在运行中进行机械修理、清洁和润滑等工作。
2.15 工作中,突然发现钢丝绳磨损增大,从滚筒上滑落、扭结以及掉进转运装置(齿轮传动)中去时,应立即停
车,报告领导及时处理。
2.16工作结束后,应将吊车开到停车处,将吊钩开到一定的高度,将所有操作手柄放到零位,切断电源,整理
好吊具。
3 起重、挂钩、指挥人员及钢丝绳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3.1 操作者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对工作现场应全面检查,
确认无危险时,方可进行工作。
3.2 在高空作业区工作时,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并与操作
人员取得密切联系。
3.3 集体操作时,一人指挥,分工明确,步调一致,保证安全。
3.4 工作场地拆下来的包装材料等,应堆放整齐及时清理。
3.5 起吊前必须对所用的钢丝绳、滑轮、吊钩、垫木、缆绳等进行严格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使用。
3.6 在现场严禁随便松开或拆卸起重绳索,更不准拆卸电气开关,
安全标志、防护罩等。
3.7 根据工件重量和形状选择的吊具和钢丝绳,捆绑要牢固,棱
角尖刃的地方要垫好。
3.8 在操作过程中,严禁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开者,必须经指
挥者同意,工作中严禁说笑和打闹。
3.9 吊物下面严禁有人停留,必须标注危险信号。” (禁止跨越"禁戒线用红布绳栏围)
3.10 起吊重物和设备时,必须掌握重心,保持、平衡,操作要平稳,安全可靠。不允许有歪斜、砸、碰、撞等
现象发生。
3.11 起吊重物时必须要注意通用桥式起重机司机的十不吊
3.12 起吊时应首先稍离地面试吊吊物移动时,指挥者必须在前面
指挥带路。
3.13 钢丝绳损坏或断股时,应当更换.钢丝绳当其表面钢丝绳麽损、腐蚀钢丝直径4 0%以上时应当更换。
3.14 钢丝绳安全使用与管理
1) 使用前必须检查绳索是否有损坏。
2) 钢丝绳不得有急剧的曲折、环圈、跳丝或砸扁等缺陷。
3) 钢丝绳末端结成绳套时,最少用三个卡子,若用编结法时,其编结部分长度不少于钢丝绳直径的1 5倍,但
最短不得短于300mm
4) 钢丝绳严禁用打结的方法连接,卷扬用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5) 使用中如发现出有油现象(新绳例外),这表明钢丝绳变
形很大,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检查处理。
6) 钢丝绳应经常保持清洁,一般每年浸油一次,油料采
用钢丝绳油或汽缸油等(油温不得超过30°C)
7) 捆绑或吊挂用钢丝绳在第一次使用前,应规定工作负
荷两倍的重量进行10 m i n的静力试验(每隔六个月复检
一次),验明没有断丝、断裂或显著变形时方可使用
3.15 在起吊过程中,无论何人若发现操作方法和使用工具、设备发生故障或危险现象,应立即发出紧急信号,
报告给指挥者和有关人员,采取改进措施进行纠正,保证安全。
3.16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做好现场的文明生产。
4 公司内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
4.1 叉车
4.1.1 叉车要由取得驾驶叉车许可证的人员驾驶,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要遵守交通规则。
4.1.2 开车前,检查叉车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装卸系统、前后大灯、方向指示器、警报装置、车轮等有无异
常。出现异常,必须排除后方可作业;
4.1.3 进行检查维修时,在司机座上挂标志牌;
4.1.4 禁止非司机搭乘,禁止有人进入叉车载运货物的下方;
4.1.5 作业时,在货物前停下,确认货物及货盘位置,装货后,将货叉升至距地面5cm10cm的高度,确认装
载的货物无异常。
4.1.6 松散的货物事先用带子等固定好,当货物松散、不正或不稳,需要调整时,必须停车调整。
4.1.7 对超过允许载重、货物不稳和偏心载荷等问题的纠正要将货物降至地面后进行
4.1.8 堆货太高影响视线时,应倒行。
4.1.9 遵守公司内的限速规定,倒车时要降速,转弯时注意外侧方向。
4.1.10 卸货时,边确认卸货位置,边缓慢卸货,直到货叉安全地从货盘上抽出。
4.1.11 司机确认在驾驶台能看到指挥人员,司机要按指挥人员的信号操作;因检修而需货叉下降时,为防止货
叉突然落下,应使用安全支柱。
4.1.12 不用时,车应停在安全平地,货叉落地,立柱前倾,关发动机、刹车等。
4.2 翻斗车。
4.2.1 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汽车司机车辆维修钳工有关安全规定。
4.2.2 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训练,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者才允许驾驶,严禁无证
驾驶。
4.2.3 严禁酒后驾驶,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以免因精神不集中发生意外事故。
4.2.4 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4.2.5 驾驶室有人乘坐时,司机须向其讲清不准乱动各操纵杆等,防止误碰造成事故。
4.2.6 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停靠在合适的地方并把车刹稳,摘挡熄火。
5 锅炉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5.1 锅炉运行操作者必须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经市、地主管部门考试合格,领取特殊作业操作证者,方可独立
操作,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5.2 工作前,应检查好所用的工具,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锅炉设备的所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整、准
确、灵活、可靠、不准私自乱动、拆除。
5.3 锅炉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不得任意离开岗位,要认真做好本岗位工作,非锅炉工严禁乱动设备。
5.4 锅炉周围的工作场所,不准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等物品,做到文明生产。
5.5 检修保养后的锅炉,须经检查并校对安全阀是否检验合格,方可投入运行,(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等应
定期送主管部门校正)
5.6 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锅炉及一切附属设备要交待清楚。
5.7 点火前,必须先检查设备内外各部件及附件等是否严密、灵活、正常。
5.8 点火时,不可粗心大意。严禁使用强烈挥发性物体引火。不准用湿抹布擦拭电气设备。
5.9 点火后,密切监视水位。水位计保持清洁,正常。当压力上升到规定的表压时,进行冲洗水位计工作。
5.10 当压力表指针达到安全阀排气压力时,即自动排气。如失去自动作用时,立即进行人工排气。
5.11 锅炉运行中,要密切监视各种仪表、设备运行情况,安全阀禁止随便移动或增加负荷 ,严禁敲打。定期往
各转动部分的轴承处加油(2 04 0机油)
5.12 定期对各水冷壁下联箱、各水鼓进行排污,排污时压力不宜过大,注意水位。排污后应检查阀门的严密性。
5.13 禁止用手锤或其他物件敲击等方法开闭排污阀门,排污设备损坏时,禁止排污,应及时检修或更换。
5.14 在拨火或检验时,应注意随时将炉门关好,炉膛内应保持负压。5.15 锅炉在运行中,严禁进行焊接、锤击、
拧人孔及手孔盖等修理工作。
5.16 在运行中,如发现有严重漏水及有裂纹等现象,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停炉检查处理。严禁操作失误
(如严重缺水、钢材过热后急骤进冷水、停电后操作不当等)
5.17 上煤、拌煤要加强磁选、人选工作,防止煤内有爆炸物(雷管等)等危险品掺入炉内。
5.18 停炉时必须可靠地隔断总水管路,关闭各阀门,打开烟道闸门、停止送风。
5.19 停炉或压火后,应保证水位不下降,应有专人看管。
5.20 操作者如发现严重缺水事故(水位计内无水时,经过叫水仍无水位出现),不能给锅炉上水,应立即停炉。
5.21 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若其中有一种损坏时,锅炉不能继续运行,应立即停炉检修。
5.22 做好锅炉运行记录,应保证准确、及时。
5.23 运行中一旦发生事故,操作者应将发生事故的部位、时间经过及处理方法等情况详细记录,并根据事故情
况进行分析,坚持做到三不放过
5.24 必须做好锅炉水质的管理,采用有效的水处理措施,使锅炉运行时的炉水、补给水符合GB 1 5 7 6《工业
锅炉水质》的有关规定。在进行水处理加药时,要注意安全。
5.25 聘用的临时工要经过严格审查,从事司炉工作必须持有效锅炉操作证上岗,同时必须遵守我公司有关规章
制度和本操作规程,遵纪守法,注意安全。
锅炉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1 S HW—4.21—AⅡ热水锅炉
1) 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锅炉压力容器方面的有关法律、法
规和本公司制定的锅炉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2) 运行中必须保证水的温度、压力在正常范围内。如出现
超温超压、循环水中断现象时,必须停止燃料供应同时应停
炉,待排除故障后方可投入运行。
3) 发生炉水汽化时,应开启循环水泵或用生水紧急补水,
同时打开排汽阀放出蒸汽。不允许排污降温泄压(注:停电
或其它原因造成循环水泵停运时,应立即打开自动循环管截
门,待泵转动时,关闭自动循环管截门)
4) 锅炉超压时,可打开安全阀适当泄压。
5) 根据负荷情况,随时调整煤层厚度在100 m~150mm之间。
6) 燃煤应在闸板后300mm500mm左右着火,在老鹰铁前
100mm左右燃尽,以此数据为基准调整炉排速度。
7) 必须保持锅炉炉膛在负压状态下运行。引风机每次启动
前,应关闭风门,启动后按需要调整风门开度。
8)按锅炉使用说明规定,定时进行排污,排污前必须在负荷平稳或低荷状态下进行,操作者必须戴手套操作,
以免烫伤。
9) 每班必须搬动落灰手柄四次,吹灰不少于四次。
10)停炉时,必须按送风、炉排、出渣、引风的操作顺序进行。循环水泵应待锅炉系统水温降到40°C以下时,
方可停运。
6 潜水泵、水泵运行及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6.1 潜水泵
6.1.1 起动时电压、电流表指示应正常,各开关及按钮必须处于良好状态。
6.1.2 设备起动电源电压不得超过设定额定值的±5%。
6.1.3 设备运行后,值班人员必须监护和观察电压、电流表的变化,如果变化较大时,应即时向领导报告,以便
妥善处理
6.1.4 如果电流超过额定值的20%或电流摆动不稳时,值班人员有权停止运行,并做好记录。
6.1.5 若发现管路有明显振动或发生片异常噪声时,值班人应立即停止运行,关闭阀门,切断电源。
6.1.6 如发生停机故障时,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安排处理,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起动运行。
6.1.7 备用潜水泵及电机,必须垂直吊放;电机内腔罐水后,必须检查有无漏水现象,下井电缆必须有良好的绝
缘,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水泵下井。
6.1.8 在运行中,如发现电流异常,应及时停泵维修、更换做好检修、保养、运行记录,保持现场整洁。
6.2 给水泵
6.2.1 值班人员责任重大,应以高度的责任心管好水池、水塔等设施的安全,蓄水池应实行双人双锁制,这关系
到人命关天的大事,不可掉以轻心。
6.2.2 值班人员有权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水泵房或在水池附近活动,若有不听劝阻的,应立即通知保卫部门进行处
理。
6.2.3 负责供水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适时巡回检查,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保证
生活用水工业用水。
6.2.4 监视水塔水位,及时调整设备运行状态,不允许出现断水,漏水、溢水情况,做好值班记录。
6.2.5 水泵与电机等供水设施要定期按计划进行维修,检修人员应经常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供
水系统处于良好状态。
6.2.6 值班人员负责清扫水泵、电动机、操作柜等设施,保持工作场地清洁,做到文明生产,水池应定期清扫、
消毒,保持供水卫生。
7 管道工安全操作规程
7.1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根据工作内容,准备好使用的工具等(必要时准备好照明设施如行灯、
应急电缆等)。遵守有关安全法规和制度。
7.2 应掌握全公司供水、供热设备的性能和上、下水管线及热网管
道的分布情况,特别是要熟悉地下管线的位置。要经常巡回检查,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7.3 负责全公司上、下水管道,热网管道及控制阀门的维修和改造
在工作过程中要把人身安全放在首位,特别是有压力的热网管道要防止烫伤等。
7.4 加强对管道系统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 处理,如计划检修或发生故障需停大系统时,一定要事先请
示主管领导。跑、冒、滴、漏要控制在2‰以下。
7.5 不允许一人单独在沟、井及容器内作业,必须有二人以上,其中一人在外面负责.监护。在沟、井、容器内
工作的人员,如发现有异味或感到头晕、恶心等,应即停止工作到外面休息,待处理后再进入工作,有条件的
地方应搞好通风。
7.6 在有压力的管道上抢修时,,应先进行减压,正在运行的管道(汽、水)原则上不允许进行检修工作;若更换
较大阀门时,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由两人以上一起安装,防止碰伤、砸伤
7.7 对有叠皮或裂缝的管子不准使用,检修阀门必须熟悉其结构、技术要求及检修工艺。检修后应做耐压试验,
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保持5min不漏。
7.8 管道上的弯头焊补对口距弯曲点的距离至少等于管子直径,
但不得小于:100mm;焊缝离支架距离应大于200mm;如安装的管子对接口空隙较大,不允许用热延伸使其
密合,应另取短管补上,补管长度应大于200mm,这样焊口处的应力不会过分集中,造成焊缝脆裂。
7.9 定期检查管道上法兰及管道焊缝状况,发现缺陷及时处理。法兰盘结合面不应有创伤、凹坑等。
7.10 对异径管接头的配制,其椭圆度不超过同直径管子的允许值,两端与中心线不垂直度,如管子外径小于
φ108mm的允许为管径的1%;管子外径为φ133mmφ529 mm的允许值为管径的1.5%;异径管的偏心率不得
大于管子大头外径的2%
7.11 对腐蚀严重的管子及出现裂纹、砂眼,应更换新管或补焊,
以消除不安全隐患。
7.12 为减少热损失和防止烫伤人,蒸汽管道及热水管道应保温,若用聚安脂或岩棉保温时,一定要扎好领口、
袖口及戴好口罩,防止化学纤维进入衣服内接触皮肤或进入体内。
7.13 工作完毕,要清点人数,整理工具,打扫现场,做到文明生产。
8 电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8.1 从事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
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8.2 严格执行电气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即工作票制度、工作许
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等。工作
时,必须按规定着装上岗。
8.3 进行停电检修时,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确认无误后,方可工作。
8.4 凡在已停电的变、配电设备和线路上工作时,对己断开的油开关或隔离开关的操作把手,应悬挂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在架空线路上工作:,也应在开关及开关把手上挂牌警示。
8.5 必须学会触电急救法和电气防火和救火方法。
8.6 电气设备无论带电与否,供电设备无论有无电压指示,凡未经验电、放电者,都应视为有电。
8.7 装设临时防护物时,应考虑到一旦相邻开关柜发生短路等危险情况,不致妨碍工作人员退出危险区域。
8 .8 电工人员必须懂得电气运行设备;即全部带电或部分带电:或一经操作即可带电的设备。必须懂得电气设
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即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警示牌,装设遮栏等,执行这些措施时,应有人监护。
8.9 检电工作应在挂好警示陴及设好防护物后进行,同时要先验好使用电压等级合适的检电器。
8.10 装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且接触良好,拆除接地线顺序与此相反。
8.11 低压带电作业,不允许带负荷接导线,带电更换电气器具时,应先做好旁路线。在自动闭塞的低压线路上,
允许在不受张力的处所接续导线,但必须有可靠的旁路线。
8.12 低压线路的停电作业,在工作地点验明无电后,将各相短路。
8.13工作结束后,要清理工作现场,确认一切安全可靠,方可离开。
9 电气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9.1 操作者应遵守机械加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单位的电气线路和设备特点及其使用情况。
9.2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对患有高血压、精神分裂症者不得操作,每班不得少于二人。
9.3 任何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及时修理,不得乱拉临时线,确因生产需要拉临时线,使用单位提出
申请,经主管部门(能源动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同意后,方可安装,用后限期拆除。
9.4 各种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吊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线或零线。一切手用电气工具应经常检查绝缘情
况,外壳严禁带电,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9.5 严禁带电作业。如生产需要,确实不能停电时,首先通知主管部门(能源动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经批
准后,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并有专人监护,方可带电作业。
9.6 各种设备的电器防护、信号装置、限位开关,各种继电器等,动作必须灵活可靠,不得随便短接或拆除。
9.7 检验器具、试电笔在使用前应在已知有电的同等电压设备上检验是否良好,然后再去检验被试线路或设备,
不得用人体或金属当试电器。高压绝缘用具和高压试电笔必须定期作性能检验。
9.8 电气设备和线路未经证实无电时,一律当有电看待,鉴别导电部位是否带电时,应用试电笔测试,严禁用
手感觉试电。
9.9 在检修主干线及总电门箱时,必须办理停电送电联系手续,并采取验电。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告牌,
方可操作。
9.10 必须按电气设备的额定负荷选择保险丝容量,保险丝烧断必须查明原因,不许随便加大,更不得用其它金
属丝代替,上保险丝时必须停电,取下保险丝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或使用绝缘夹具。。
9.11 登高作业超过3m应系安全带。不准使用不牢固的物件代替梯子做登高使用。更不准穿硬底和有铁钉子的
鞋,以防滑下。同时应注意前、后、左、右、上、下危险物(天车滑线、裸体母线、电缆等),工作地点设立明
显标志。高处作业在交接、传递工具、工件、材料时,不准投掷,应用工具袋和绳索传递。下边工作人员要戴
安全帽,并集中思想,注视高处工作人员的安全。
9.12 高、低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或送电,联锁必须可靠,以免发生事故。
9.13 在检修线路时为了防止变压器倒送电的可能,必须将变压器两端(高、低压)同时切断电源。在安装照明用
降压变压器时,应判别高、低压,然后再接线,同时,必须装合适的保险丝和良好的接地线。
9.14 车间局部照明及手行灯所用电压不得超过36v。危险场所、潮湿地带、金属容器内,金属构架上等工作,
其手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9.15 使用汽油喷灯,应离开火源5m以外,打气不可太足,喷灯不允许向外渗油,焊锡和沥青严禁水分混入和
用冷勺搅拌以免爆炸。用完后必须将灯内空气放出,但在喷灯嘴未冷却前,不准打开注油口放气,也不准在没
有放气之前拆下喷灯嘴。
9.16 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设计及安装,应符合安全规定,并应定期检修,加强日常维护保养。金属设备外壳,必
须接地(铜线截面积不小于4mm2),在中性接地系统中,不准接防护性接地。
9.17 使用梯子应作负重试验、检查结实可靠。梯子下部必须装有防滑胶皮等措施,接触地面平稳,下方应有人
看守。使用人字梯应有限制开度的铁链和拉钩钩住。
9.18 使用摇表测量前应断电。测量中防止他人接触,高压电缆及电容测量前后,应放电,防止静电击伤。
9.19 若发现高压接地,不可接近故障地点(室外限8ml0m室内 4m5 m),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9.20 配电室及变压器间应有必要的消防措施和设备。如电气设备发生火灾,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消防部门,
迅速采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禁止用水及泡沫灭火器)灭火。
9.21 每台设备必须用单独导线接地或接零,禁止串联。严禁将铁管、设备外壳或其他接地线,做为单相设备的
零线。
9.22 检修行车,一定要有指定的梯口上车,严禁走轨道、钢梁,事先一定要与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行车司机
应作监护,如必须走钢梁时,工作前必须采取停电、验电、挂牌、短路接地等安全措施,并需有人警戒。
9.23 若发现工作人员触电,应迅速、安全地使其脱离电源,切勿用手去拉,并视触电情况,进行相应的救护
(如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等)
9.24 工作完毕后,清理好现场,做到文明生产。
10 配电室安全操作规程
10.1 从事配电室工作人员,应遵守电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值班人员应熟悉所管范围内电气设备性能,一、二
次接线图,并能熟练地掌握运行操作与事故的紧急处理。
10.2 值班人员每班不得少于二人,特殊情况下仅留一人时,此人 必须具有独立工作和处理事故的能力,并只能
监护设备运行,不得单独从事修理工作:。
10.3 配电室值班人员主要工作
1) 监护仪表,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正确果断地判断或排除故障和事故。
2) 根据负荷大小、设备状况、检修试验等任务,调整运行方式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组织措施,配合完成作
业任务。
3)严肃认真、正确无误地记录日志,按时抄报所规定的表单和报表。
4) 做好调荷节电工作。 .
5) 做好缺陷的检查记录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提高设备完好率。
6) 保管好配电室的消防器材及常用工具,搞好卫生,保持整洁。
10.4 未经批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配电室,进入人员必须进行登记
10.5 交接班工作
1) 接班人员应提前1 0m i nl 5 m i n分钟到达现场,并详细了解,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2) 交班人员应主动介绍本班设备运行情况;
3) 一旦发生故障或事故,或正在倒闸操作,这时应以当班
人员为主,接班人员可协助工作;
4) 交接清楚后,在值班日志上签字(全名)
10.6 倒闸操作:必须根据调度或主管领导的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监护人要由技术比较熟练的人担任。
倒闸操作,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10.7 倒闸操作顺序为:合闸送电先合电源侧刀闸,后合负荷侧刀闸,最后合具有火弧能力的油开关或空气开关;
断电顺序与上述相反。
10.8 倒闸操作时,应对设备进行核对,检查正确无误。在执行过程中,由监护人对照操作票发令,操作人要准
确执行。操作中,发生疑问时,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票,必须向调度报告,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
10.9 作废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已操作的注明已执行"字样,上述操作票保存三个月。
10.10 事故处理原则
1) 尽量限制事故的发展和扩大,消除事故根源,排除对人
身和设备的危险。
2) 用一切可能办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
3) 尽快恢复己停电的设备。
10.11 当事故使开关跳闸后,值班人员应先对开关保护系统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强送电一次,要注意
设备和仪表的变化,若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拉闸,处理妥善后方可送电,当油开关切断事故三次后,应立即对
触头解体检查。
10.12 一旦发现变压器负荷或温度升高等现象时,值班人员应对负荷进行倒换或投入备用变压器。
10.13 当出现高压侧单相接地信号时,应根据信号反映,迅速查明接地点并及时处理,在接地点故障寻找期间,
设备可继续运行,但这时非事故相对地电压将升高3倍,值班人员应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防止事故扩大。
10.14 高压配电装置应具有与防(即:防止带负荷拉、合、刀闸;防止误拉、误合开关;防止带接地线合闸:防
止带电挂接地线;防止误入带电间隔)功能的闭锁装置。
10.15 一旦发生事故,除应立即报告领导及有关部门外,还应填写事故报告单。
11 高压配电柜安全操作规程
11.1 停电
1) 将钥匙插进控制开关“1”(自编)并转到予分位置。
2) 将控制开关“2”(自编)转向"位置,短路器{即断
掉电源。
3) 将短路器用摇把向外摇,到摇不动为止,断路器即与母
线脱离。
11.2 送电
1) 将断路器用摇把向里摇,到摇不动为止。
2) 将钥匙插进控制开关“l”并转到予合"位置。
3) 将控制开关“2"转入位置;
4) 将控制开关“1”转到中间位置,拔下钥匙并放到固定位置
12 化学品保管发放安全操作规程
12.1 保管人员必须熟悉化学毒品的性质及其危险性,应知道有关安全卫生知识,剧毒物品库须随时加锁,无关
人员严禁入内。
12.2 凡贮存有毒化学品的仓库(含车间仓库),应采用一层建筑,保证良好的通风,严禁烟火,并应配备适用、
可靠的消防设备。
12.3 存放毒品的地点,必须保持清洁、干燥,要按毒品危害性质分类储存,摆放整齐,标识醒目,妥善保管。
自燃和爆炸物品不准存放在同一库内。毒性物品上面必须注有明显的标志。
12.4易爆、剧毒品等物严禁和任伺有机酸类和无机酸类存放一起,必须分开贮存,以免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
12.5 剧毒品库应设专用称量工具,该工具不得兼做他用,严禁赤手发料。
12.6 凡装过毒品的各类盛器应用1 0%硫酸亚铁和1 0%的漂白粉液清洗3 min,待溶液化验合格后,才可放置库
外。
12.7 发放人员因事或患病,需他人代替工作时,必须经领导批准且称量和清查库内剧毒品,办好交接手续。
12.8 保管人员领发料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和用具,工作完毕后立即脱掉,不准将沾染有毒品的防护用品穿戴
回家或到公共场所。
12.9 领用剧毒品的单位,经有关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负责零发工作,领发人员监护至投入使用为止,其他人
员一律不准领取
(所领毒品应一次用完)
12.10 领发、搬运毒品后,须用硫酸亚铁、漂白粉合液把外露皮肤部分洗净。下班前30min一般不发剧毒药品。
12.11 剧毒品应有专用领发记录本,要详细记录入库、出库情况,
在出库时要详细记录(领用单位及人员、时间、数最、发放人等)
12.12 所有入库的剧毒品应完全符合技术条件和包装要求,须有
制造公司出公司证明书,经检查合格后,才准许入库。待检剧毒品
不得与检验过的毒品混淆在一起。
13 气瓶保管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3.1 气瓶的保管和使用者必须认真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认真各项规定。气瓶上的颜色字样均按国家统一
规定,任何人不得涂改。要保持清洁,并做到定期打压试验,气瓶的安全帽、防震胶圈应完整。
13.2各类气瓶应分类储存,严禁气瓶和其它可燃气体的气瓶存放。
13.3 气瓶要远离火源(10m以外),使用两种气体的气瓶时,其间距不少于5m,不得剧烈碰撞和日光爆晒,并保
持通风良好。
13.4 开气阀需用专用扳手,应缓慢进行,人应站在侧而。气瓶如冻结时,严禁用火烤,只许用热水(40°C以下)
化解。操作者使用的工具和气瓶均不得沾有油脂。
13.5 气瓶在库内或车间内短距离运输时,应用推车等搬运工具,严禁用肩扛运。严禁抛、滑、滚、翻和脚踹。
13.6 气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压力。
13.7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严禁在泄露的情况下使用。
13.8 乙炔瓶出口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时,减压器指示的放气压力不得超过
0.15MPa,放气量不得超过0.05mh
13.9 气瓶的储存仓库严禁任何管线穿过,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
15m
14 油料使用、保管安全操作规程
14.1 油库内的一切电气设备、线路必须密闭、防爆,不准动用明火。
14.2 油库周围要有预防措施,并备有足够的安全灭火用具,消防设备必须灵活好用。
14.3 油库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一旦油料着火时,应用砂子、二氧化碳、四氯化碳、干粉等灭火装置,严禁用
水灭火。
14.4 严禁油料和易燃、易爆品同库存放。盛油器具需密封,要有专人负责(包括各单位油库),妥善保管。
14.5 油库内不准用电钻、电烙铁等工具及进行焊接、锤击工作,严禁用铁器敲击等方法开启汽、煤油铁桶,须
用铜制或专用工具。不准穿有钉子鞋,以免引起火花发生事故。
14.6 每次进油之前,应检查油压、油门、油罐存量、滤油器、呼吸阀等是否正常,确认无患,方能进油。
14.7 卸油时,检查挂梯、撬杆、油管等正常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收尾工作。
14.8 油库避雷接地装置必须良好,当气温高于35°C或相对温度低于50%时,在带电危险的地方喷水提高温度以
减少静电产生.接地电阻一般小于10Ω
14.9 雷雨天气,油库停止收发油,切断电源,以防止雷击产生感应电荷使金属产生放电火花。
14.10 浸油棉纱团、油手套等要及时处理,不得堆放一起,以免自燃起火。
14.11 油库的油罐不能混装,应建立防火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14.12 正常情况下,每天整库一次。如遇油库检修、气候异常变化(如暴雨或大雪后等),应增加查序次数,做好
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14.13 库区、库房要保持整洁,做到设备无锈蚀,地面无油迹。
14.14 油料储存要注意温度、湿度的变化,夏季(38℃左右时)要有降温措施(如洒水、油罐遮阳等)
14. 15 入库人员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禁止携带火种、爆炸物、各种外露钉子的鞋进入库区。
14.16 检修时,一要使用明火时,要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动火证,且有保卫、安全部门人员在场,方能动火。
15 喷漆、浸漆、油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15.1 操作者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生产现场严禁烟火。
15.2 挥发性的油类、易燃品,必须放在安全地点并加盖封严,由专人负责保管,并设有防火设施。
15.3 试验喷雾大小时,应面对墙或其他遮挡的物体,不得任意向空中喷雾。
15.4 凡是在室内操作时,应将门窗敞开,有通风设备的,应全部开动,保持有良好的通风。严禁带火种进入油
漆库房。
15.5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禁止乱拉临时电线。
15. 6 摆放或吊挂喷漆工件时,必须牢固,防止倾倒伤人。
15.7 在露天进行喷漆或油刷时,操作者除戴口罩外,应站在上风方向进行工作,以防中毒。
15.8 干燥箱应按照工艺规定的温度、时间干燥工件。操作时,注意协调,不准干燥与喷漆无关的物品,以防发
生事故。
15. 9 工作完毕后,立即关闭电源,清扫工作场所,保持整洁。
16剪板机作业规程
16.1操作方法
16.1.1前期准备
16.1.1.1操作员操作前须穿戴好各种劳动防护用品。
16.1.1.2根据生产指令,领取技术资料图纸和工艺并熟悉。
16.1.1.3准备材料和必要的工具、量具等。
16.1.1.4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按规定加注润滑油、脂。
16.1.1.5所用上、下刀放在合理位置。
16.1.1.6启机后确认马达运转方向是否在规定位置。
16.1.2操作步骤
16.1.2.1打开机床电源开关,起动油泵。
16.1.2.2装好上、下刀对正,根据板料的厚度调好间隙。
16.1.2.3按下电脑面板的测试按钮,使用后挡规回到原点位置。
16.1.2.4输入剪板的数值。
16.1.2.5依工件的需要选择后挡规单动或连动。
16.1.2.6抽检零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避免产品废品。
16.1.3注意事项
16.1.3.1注意剪床的型号、规格,严禁超厚度使用剪床,不得使用剪床剪切淬了火的钢、高速钢、合金工具钢、
铸铁及脆性材料。
16.1.3.2上、下刀的安装、调整和拆卸依正确顺序进行,两人作业时,必须相互确认过,安全进行。
16.1.3.3送料时要注意手指安全,特别是一张板料剪到未了时,不要将手指垫在板料下送料或将手指送入刃口,
严禁两人在同一剪床上同时剪两件材料,剪床后不准站人、接料。
16.1.4机床保养
16.1.4.1做到每人每班清洁机床及清扫周围环境一次,且须给机床加润滑防锈油一次。
16.1.4.2根据机床说明书规定,定期更换所规定的液压油。
16.1.4.3坚持每天对设备进行日常点检,并填写点检卡。
16.1.4.4定期由维修电工对机床的电器线路进行检查。
17冲床作业规程
17.1 工作程序:
17.1.1 根据生产指令,领取所需的技术资料并熟悉之。
17.1.2 准备坯料和必需的工具、量具等。
17.1.3 检查机床是否正常,按规定加注润滑油、脂。
17.1.4 将工作台面和滑块底部等处擦拭干净。
17.1.5 模具底面擦拭干净后放于工作台,上模柄对准滑块上的安装孔,观察工作或废料能否漏下。
17.1.6 用手搬动飞轮或利用压力机的传动装置,使压力机滑块逐步降至下极点。在滑块下降过程中移动冲模以
便模柄进入模柄孔内。
17.1.7 调节压力机至近似的闭合高度。
17.1.8 安装固定下模的压板,垫板和螺栓但不拧紧。
17.1.9 紧固下模确保上模座顶面于滑块底面紧贴无隙。
17.1.10 紧固下模逐次交替拧紧压板螺钉。
17.1.11 调整闭合高度,使凸模入凹模达到规定要求。
17.1.12 回升滑块,在各滑动部分加润滑剂。确保导套上部出气畅通。
17.1.13 以纸片试冲,观察毛刺以判断间隙是否均匀。滑块传动或由手搬飞轮移动。
17.1.14 刃口加油,用规定材料试冲若干件,检查冲件质量。
17.1.15 首件检查合格后方可正常生产。
17.2 注意事项
17.2.1 机床起动后,严禁将手伸入模具危险区内。
17.2.2 模具的刃口和滑动部位,经常添加润滑油。
17.2.3 应经常抽检查工作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避免产生废品。
17.2.4 机床运转时人不得离开。
17.2.5 工作完毕后,擦试机床,加注润滑油,打扫场地。
17.2.6 两人或两人以上操作一人开机,互相对应。
18.酸洗工操作规程
18.1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检查作业周围是否有易燃源,是否有杂物,并及时清除。
18.2用脱脂水与水配比,根据附油轻重选择1025的脱脂水进行除油,除油后,对工件进行水洗,保证工
件无油及脱脂液,酸洗用含量31-33%的盐酸,与水对比到5152,工件放入槽中约24小时,直到表面
氧化层及锈层酸洗干净,酸洗后必须水洗到没有酸液为止,磷化液与水110配比,对酸洗件进行磷化后进入
喷漆程序。
18.3注意事项:对化学用品作好标识,以防混淆,并且专人管理,严防失火和中毒事件发生,工房内必须有消
防设施,如消防栓、灭火器等,严禁在工房内吸烟。
19试验塔操作规程
19.1、本试验塔须经考核合格人员操作。
19.2、试验人员应严格按照试验塔的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
19.3、试验由试验负责人指挥进行。
19.4、试验前试验人员应严格按照被试件的要求进行安装调整。
19.5、试验人员进入试验区域时应带好安全帽登高时应系好安全带,未经许可他人不得进入试验区。
19.6、在安装调整安全钳部件或缓冲器部件时,应使电动葫芦吊钩直接与试验塔轿架吊环连接,不允许用电磁
脱钩器吊起轿架,试验塔轿架提起后应将顶杆置于轿架下,以保证试验人员的人身安全。
19.7、安装调试完毕后,由试验负责人再次核对各种试验参数,确保其准确无误。
19.8、试验时无关人员撤出试验区,以防意外。
19.9、试验前仪器操作人员要认真检查仪器,确保仪器工作正常。
19.10、将轿架置于顶杆上,用电动葫芦吊钩吊起电磁脱钩器,通过电磁脱钩器,再将轿架吊起到试验高度。
19.11、脱钩器动作后,应将吊钩吊住轿架(但不能使轿架移动),然后测量数据。
19.12、进行下一次安全钳试验前应重新调整试验轿架位置,避开上一次试验区段。
19.13、试验结束后,应清理试验区,并关闭电源。
20热处理作业规程
1.目的
规范作业程式,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
2.应用范围
适用于碳钢、工具钢,合金钢等材料的热处理。
3.职责
热处理班要严格按热处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操作者有权阻止其他无关人员动用电炉,硬度计等设备。
4.工作程序
4.1作业前准备
4.1.1 穿好工作服、工作鞋,戴好手套及工作帽等防护用品。
4.1.2 检查作业点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等物品,确保工作场地安全,散热条件良好。
4.2正火作业
4.2.1 按生产指令熟悉图纸和工艺,掌握零件的材料特性。
4.2.2 根据图纸和热处理工艺卡片要求,选定电炉设置好合适的正火温度。
4.2.3 将工件按工艺要求装入电炉中,工件应摆放均匀并不与电炉内壁接触,距离炉门大于300mm。打开电源,
电炉开始升温。
4.2.4 电炉到达设定的温度后,记录到温时间;保温过程中,每间隔30分钟记录一次实际炉温。
4.2.5 保温时间到达后,出炉将工件分散摊开在地面上,在空气中冷却至室温,自检硬度合格后报检。
4.3退火作业
4.3.1 按生产指令熟悉图纸和工艺,掌握零件的材料特性。
4.3.2 根据图纸和热处理工艺卡片要求,选定电炉设置好合适的退火温度。
4.3.3 将工件按工艺要求装入电炉中,工件应摆放均匀并不与电炉内壁接触,距离炉门大于300mm。打开电源,
电炉开始升温。
4.3.4 电炉到达设定的温度后,记录到温时间;保温过程中,每间隔30分钟记录一次实际炉温。
4.3.5 保温时间到达后,出炉将工件分散摊开在地面上,在空气中冷却至室温,自检硬度合格后报检。
4.4淬火作业
4.4.1 按生产指令熟悉图纸和工艺,掌握零件的材料特性。
4.4.2 根据图纸和热处理工艺卡片要求,选定电炉设置好合适的淬火温度。打开电源,电炉开始升温。
4.4.3 电炉到达设定的温度后,将工件按工艺要求装入电炉中,工件应摆放均匀并不与电炉内壁接触,距离炉门
大于300mm。关好炉门,电炉继续升温。
4.4.4 电炉到达设定的温度后,记录到温时间。
4.4.5 保温时间到达后,出炉将工件按工艺要求放入介质中冷却,再进行下一步作业内容。
4.5渗碳作业
4.5.1 按生产指令熟悉图纸和工艺,掌握零件的材料特性。
4.5.2 根据图纸和热处理工艺卡片要求,选定电炉设置好合适的渗碳温度。
4.5.3 将工件装入渗碳箱中,摆放均匀加入渗碳剂并可靠密封后装入电炉中,箱体应摆放整齐并不与电炉内壁接
触,距离炉门大于300mm。打开电源,电炉开始升温。
4.5.4 电炉到达设定的温度后,记录到温时间;保温过程中,每间隔30分钟记录一次实际炉温。
4.5.5 保温时间到达后,出炉使工件随箱冷却至室温,取出工件后再按工艺要求进行下一步作业内容.
4.6回火作业
4.6.1 按生产指令熟悉图纸和工艺,掌握零件的材料特性。
4.6.2 根据图纸和热处理工艺卡片要求,选定电炉设置好合适的回火温度。
4.6.3 将工件按工艺要求装入电炉中,工件应摆放均匀并不与电炉内壁接触,距离炉门大于300mm。打开电源,
电炉开始升温。
4.6.4 电炉到达设定的温度后,记录到温时间;保温过程中,每间 30分钟记录一次实际炉温。
4.6.5 保温时间到达后,出炉将工件分散摊开在地面上,在空气中冷却至室温,自检硬度合格后报检。
5.注意事项
5.1 操作工要持有上岗证才能操作,其他人员禁止操作。
5.2 作业中若出现异常情况,要关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5.3 作业完毕后,应关闭电源,清理工作场地。
21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21.1电焊机要放在易散热的地方,其温度不得超过70℃,用电焊机要每台一个电闸,不得混用。
21.2所用电焊机把子,其手把必须完整,并有可靠的绝缘,必要时另加防护挡板。
21.3电焊机移动时,应先将电闸拉开,彻底切断电源。
21.4在工作前后先检查电焊机接地是否牢固,需要工具是否完整无缺,排除因焊接而引起燃烧倒塌等一切不安
全因素。
21.5在焊接铜、锌、铝等金属物或表面图有油漆、颜料的工作物时必须戴口罩,工作地点必须进行整理,无杂
乱物资,无危险因素。
21.6高空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等保安措施。
21.7在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时,外面必须有专人监护,并应有足够通风。
21.8在焊接工作场所内,不得存有煤油、汽油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否则不得进行焊接工作。
21.9非电焊工不得进行电焊工作。
21.10工作前应对一切焊件进行仔细检查,是否有盛过易燃易爆物品,并应做好防护设施,如安好防护挡壁等。
21.11工作时使用好防护用品,如绝缘橡胶鞋,手套等,严禁光着脚或穿短裤、湿衣服、湿鞋进行工作。
22电工登高作业操作规程
22.1登高使用工具(梯子、铁鞋、安全带、绳子、紧线工具等)必须经常检查,切实 保护好,如发现损坏,不
符合要求规定,应立即停止使用。
22.2使用梯子工作时,梯子的角度以60°为宜,禁止两人同时上下梯子,操作时需有人在地面监护。
22.3登杆工作一定要使 用安全带和安全帽,安全带不准栓束在横担上。
22.4使 用之工具材料必须装入工具带内吊运,不准随便乱抛,以免砸伤人,有人在电杆上工作时,任何人均不
可站在电杆下。
22.5数人同登一杆工作时,必须戴安全帽,先登者不得先做工作,只有当每个人选择好自已的位置后,才能开
始工作。
22.6登高之后,必须验明无电时才能开始工作。为了防止中途送电,线路需挂临时地线。
22.7如遇雷雨大风天气时,严禁在架空线路上进行工作。
22.8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地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在电线杆上。
22.9新建线路或检修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工作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